新利(中国)有限公司
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
人才培养

研究生教学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人才培养 >> 研究生教学

新利(中国)有限公司关于做好2020年9月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8-19 10:29:1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点击:

 

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通知,现将20209我院硕士、博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
研究生毕业、学位申请资格审核

827日前,毕业学生提交申请。91日前,学院将完成毕业、学位申请资格审核,并将名单汇总表及提前毕业申请表等材料提交给研究生院学位办,每名申请学位研究生一个姓名+学号命名的文件夹文件夹包括其论文扫描件、专利证书扫描件、中文核心论文证明、SCI收录证明等文件,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学位办(不接受学生单独提交,91日未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研究生不得申请9月学位95日前,学院组织研究生完成第一次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。

二、学位论文评审

按照学校要求,学院915日前完成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送审工作,并将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汇总表(附件2)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。

三、学位论文答辩

(一)答辩

学院须915日前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安排表(附件3)提交给研究生院学位办,920日前完成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,请毕业生及导师注意时间节点

(二)第二次论文复制比检测

920日前,学院对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定稿进行第二次复制比重复性检测,检测不合格者推迟授予学位(硕士论文文字复制百分比<30%,检测结果视为“合格”,否则视为“不合格”;博士学位论文复制百分比15%,检测结果视为“合格”,否则检测结果视为“不合格”

(三)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

922日前,学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,审议确定本单位20209月建议授予硕士、博士学位名单(附件4,附件5

(四)研究生院审核

923日前,学院将建议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名单(附件4,附件5及相关答辩材料提交给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审核。

(五)登记研究生学位信息

923日前,学院组织通过研究生院审核的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按类型填写《研究生学位信息上报登记表》,将汇总表电子版、纸质版(附件6)及承诺书(附件7)提交给研究生院学位办。同时将《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汇总表》(附件8)纸质版提交给研究生院学位办。

四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确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

930日前,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,审议确定20209月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名单,并及时公布发文和提交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。

五、学位授予工作主要环节时间安排


主要环节

时间节点

报送表格

1

毕业、学位申请资格审核

91日前

附件1-2,附件1-4

2

论文第一次复制比检测

95日前


3

论文盲审送审

95日前


4

收回匿名盲审意见

915日前

附件2

5

论文答辩安排

915日前

附件3

6

论文答辩

920日前


7

论文第二次复制比检测

920日前


8

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,审议确定申请学位名单

922日前

附件4,附件5

9

登记研究生学位信息

925日前

附件6,附件7,附件8

10

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,审议确定学位授予名单

930日前


 

请预备于九月毕业学生注意时间节点,切莫延误。

 附件1-1:长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.docx

 附件1-1:长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.docx

 附件1-2:2020年9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汇总表.xls

 附件1-3: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降分申请表.doc

 附件1-4: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.doc

 附件1-4: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.doc

 附件2:2020年9月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汇总表(工作表1是博士,工作表2是硕士).xls

 附件3:长江大学2020年9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.xls

 附件4:2020年9月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名单汇总表.xls

 附件5:2020年9月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名单汇总表.xls

 附件6-1:长江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信息上报登记表.doc 

 附件6-2: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信息上报汇总表.xls

 附件6-3:(非)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位信息上报汇总表.xlsx

 附件6-4:在职工程、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学位信息上报汇总表.xlsx

 附件7:研究生学位论文、信息上报承诺书.docx 

 附件8:长江大学2020年09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汇总表.xls

 附表: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代码表.doc




 

返回顶部